比選邀請函
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報國家高新
技術企業代理服務采購項目
:(被邀請單位)
一、比選條件
本項目《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代理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比選人為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現邀請貴單位參加《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競爭性比選。
二、項目基本情況
1.地點:重慶市墊江縣
2.內容及規模: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商品混凝土、道路水穩層料、預拌水泥砂漿,后期整備后可生產機制砂,建筑用預構置件及實施城市固廢消納再生利用等工作。
3.采購內容:
(一)提供前期咨詢服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給予研發項目歸集、研發費用歸集等咨詢建議。
(二)認定材料編制及提交工作:一是資料收集編制,包括但不限于基礎資料、知識產權、研發立項、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制度、科技人員相關資料、財務資料、其他資料;二是材料遞交,協助我司申報資料蓋章并提交至科技局。
(三)協助公司現場抽查:在市科技局和縣科技局專家評審時,協助我司進行現場抽查及現場材料準備。
(四)中標單位自行簽訂相應的審計機構,出具本次項目申報所需審計報告。
(五)認定成功后輔導年報更新:高新技術企業需每年報送火炬統計年報,提供輔導咨詢,確保年報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
三、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無。
四、采購方式
本項目采購方式采用低價中標方式。
五、具體要求
1.服務期:中選服務單位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成功后的所有服務。
2.服務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相關要求進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代理申報咨詢服務工作,協助采購人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3.最終成果資料提交:成果報告數量3套,另附所有成果的電子文檔U盤1個。
六、比選要求
本項目服務費采用固定總價包干(包含審計服務費用),結合市場行情,本次采購最高現價(含稅): 4.5萬元,中選服務單位的報價即為合同價格。
報價中已包括完成本項目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并提供經審核通過的全套合格成果文件的技術服務費、編制費、差旅費、稅費等所有完成工作的全部費用(含稅金)。
七、報名要求
1.本項目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4月22日10時00分前送到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304辦公室。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八、合同簽訂及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公司網站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2.付款方式:中標服務單位完成本合同約定內容,并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通過且網上公示通過后,采購人向中標服務單位辦理結算,在中標服務單位向采購人開具足額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2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服務費。
九、聯系方式
比選人: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墊江縣高新區康科特公司攪拌站
聯系人:皮老師
電話:023-74555228
邀請函發出單位:重慶康科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邀請函發出時間:2024年4月18日